核心提示:中新网南京12月24日电 (王瑰杰 朱晓颖)24日,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公安分局公布,该局侦破一疑似爆炸物案,乃餐厅老板报复房东所为。目前,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两人对投放疑似爆炸物一事供认不讳。据警方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男,30岁,建邺区人)于2011年8月与房东李某签定协议,租用其位于...
中新网南京12月24日电 (王瑰杰 朱晓颖)24日,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公安分局公布,该局侦破一疑似爆炸物案,乃餐厅老板报复房东所为。目前,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两人对投放疑似爆炸物一事供认不讳。
据警方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男,30岁,建邺区人)于2011年8月与房东李某签定协议,租用其位于江宁区将军大道9号的餐厅。在签定协议前,李某承诺杨某某可以对其经营事项帮忙协调,杨某某实际经营后,认为李某承诺事项圴未兑现,遂心生怨恨,寻机报复李某。12月23日,杨某某与其侄子杨某(男,22岁,高淳人)制造了假的爆炸物,投放在其自己店前,并张贴扬言爆炸的纸条。
23日上午7时许,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公安分局接报,江宁区秣陵街道托乐嘉街区一门面房附近,出现一可疑不明物体,疑似爆炸物,旁边字条上留有一行字“此处有炸弹”。经南京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初步排爆确认,可疑不明物体系烟花爆竹纸筒连接小型电路板,无炸药。
当日下午接报后,江宁区相关部门负责人立即带领刑警、消防、交巡警大队、江宁开发区派出所警力到场处置,紧急疏散周边群众。现场处置警力迅速拉起警戒带,刑警大队勘察现场,开展侦察。
警方提醒,采取类似行为扰乱社会秩序的将根据情节后果依法予以严惩处。同时,警方提醒市民,一旦发现类似可疑物品,无论真假,都要在第一时间报警,切不可擅自接近或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