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在广州召开2012年立法工作会议。会上公布了2012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包括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配合“三打两建”、强化环境保护责任、弘扬社会正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古建筑、古村落保护等六方面13项初次审议项目和5项预备项目。
劳动监察条例、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条例、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昨日,在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2012年立法工作会议上,记者发现,备受关注的拖欠工人工资现象、见义勇为行为、“三打两建”行动等在今年我省立法上都将有所体现,一批影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有助于解决当前广东遇到的特殊情况和问题的“广东特色”法规列入计划之中。
省人大常委会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
(一)提请初次审议的法规案13项
拟安排3月常委会会议第一次审议2项
1.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
2.广东省流动人员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修订草案)
拟安排5月常委会会议第一次审议6项
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草案)
4.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修订草案)
5.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6.广东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条例(修订草案)
7.广东省股份合作企业条例(修订草案)
8.广东省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修订草案)
拟安排7月常委会会议第一次审议4项
9.广东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条例(草案)
10.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草案)
11.广东省劳动监察条例(修订草案)
1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
拟安排9月常委会会议第一次审议1项
13.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草案)
(二)安排预备项目5项
1.广东省水文条例(草案)
2.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
3.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草案)
4.广东省道路交通运输条例(修订草案)
5.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
紧扣“三打两建”
完善和创新市场监管体系成立法重点,修改多项法规加大力度打击制假售假等
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站在全局高度作出开展“三打两建”的战略部署。为配合“三打两建”工作,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重点安排集中修改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条例以及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股份合作企业条例、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等多项法规。以完善和创新市场监管体系,加大对欺行霸市、制假售假、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优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
谢强华表示,当前是“三打两建”专项打击和清理阶段,要确保多项围绕“三打两建”工作的立法项目在5月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并争取在7月的常委会会议二审获得通过,以使有关违法行为能够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妥善处理。
重塑社会诚信
修订劳动监察条例,加大打击力度打击欠薪;修改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条例
当前,社会诚信缺失问题严重,群众普遍关注这一问题的解决。比如,企业欠薪、拖欠工人工资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市场环境和社会秩序。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安排修订劳动监察条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拖欠劳动者报酬的行为,对企业欠薪行为实行“快速立案、快速处理、快速移送”,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去年发生在佛山的小悦悦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见义勇为如何得到制度性支持引发大家思考,各方面要求立法保障见义勇为的呼声很高。今年安排修改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条例,以保护见义勇为者合法权益,弘扬社会正气。
促进低碳环保
修改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修订环境保护条例
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针对我省存在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产出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建立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具体办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重点加强对具有岭南特色的古建筑、古村落保护方面多下工夫。环境保护条例,根据上位法修订的有关情况,结合我省环境保护的迫切需要,将近年来环保工作中积累的有效经验通过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
此外,为维护法制统一,根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安排修订防震减灾条例和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根据修订后的广东省流动人员服务管理条例,安排修订流动人员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开门立法
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渠道
见义勇为条例等条例考虑邀人大代表、立法顾问、专家学者参与起草、修改
如何在起草、审议法规草案时,避免“闭门造车”,防止设计的制度成为“空中楼阁”?记者从会上获悉,在今年的起草、审议法规过程中,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将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立法顾问和专家学者的联系,邀请他们参与相关的立法调研、论证工作,以发挥他们的专业知识和特长,听取他们的意见,做到开门立法、民主立法。
省人大代表刘德全表示,以往每个法规草案都会上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但公众参与度并不高,有必要加大力度引导公众讨论,广泛听取意见、回应不同群体的诉求。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强华指出,对于今年立法的几个重点项目,比如见义勇为条例、城乡规划条例、环境保护条例、劳动监察条例等,会考虑采取邀请人大代表、立法顾问、专家学者参与起草、修改的方式,以提高起草水平。同时,发挥社会公众的作用,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形成沟通和互动,增强法规征求意见的针对性、实效性。
今年立法工作 任务重时间紧
将科学合理选择法规项目
进展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强华指出,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立法保障全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加强经济领域立法,促进转型升级;加强社会领域立法,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行政领域立法,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文化科技领域立法,促进文化强省建设;加强生态环保领域的立法,促进“两型社会”建设。
今年是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现在,离本届人大任期结束还有不到一年,如何在有限的时间里面,安排尽可能多的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法规,是今年我省地方立法工作面临的一个考验。
据了解,截至今年1月,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已审议通过省的地方性法规案和有关法规问题的决定案58件,共制定法规26项,修改法规66项,废止法规14项,审查批准较大市法规55项,民族自治县自治条例3项。在制定和修改的省的法规中,经济类法规23项,社会类法规35项,社会类法规占总数的三分之一强。
此外,截至去年底,我省42个单位共提出新制定项目20项,修订项目25项,预备项目2项。而同期,在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的53件一类项目中,也还有18件尚未提交审议。
如何科学合理地选择法规项目?谢强华表示,几年来,人大代表、立法顾问和有关部门提出了很多好的立法项目,有些已经列入立法规划或计划,有些未能列入。未能列入计划的原因,有的是国家正在制定相关法律,有的是立法时机还不成熟,各方面未能形成共识,有的则是起草工作进展缓慢。省人大常委会将督促有关方面认真研究这些项目,待条件成熟时,抓紧起草,及时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南方日报记者 辛均庆 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