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志鹏高捷印刷厂-文章管理系统
高捷首页 | 高捷简介 | 产品历程 | 给我留言 | 人才招聘 | 联系高捷 | 新闻资讯 | 国内新闻 | 国际新闻 | 行业资讯 | 社会新闻 | 行业资讯
本站首页 | 油墨知识 | 印刷知识 | 印刷工艺 | 印前工艺 | 印后工艺 | 印刷色彩 | 字体字库 | 印刷原稿 | 折页工艺 | 印后装订 | 印后裁切

书刊
杂志
儿童读物
书籍
印刷书本
52普宁网 | 站长在线
书刊印刷 贺卡印刷 纸袋印刷 精美包装盒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国内新闻 >> 内容

湖南星沙建筑公司因施工造成6人死亡被处罚

时间:2012-4-5 16:36:13 点击:

  核心提示:被处罚人:湖南星沙建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桂云单位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幸福桥193号湖南星沙建筑有限公司:2011年5月1日,你单位负责施工的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第二实验小学报告厅施工工地发生坍塌事故,造成6人死亡。你单位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第二实验小学报告厅工程施工中,存在...

被处罚人:湖南星沙建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桂云

单位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幸福桥193号

湖南星沙建筑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日,你单位负责施工的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第二实验小学报告厅施工工地发生坍塌事故,造成6人死亡。

你单位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第二实验小学报告厅工程施工中,存在允许乌审旗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未对该工程进行监督管理、未对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四条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我部于2011年10月9日向你单位发出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建市罚告字[2011]第15号),并于2011年10月12日送达你单位,10月13日收到你单位的陈述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我部决定给予你单位停业整顿90日的行政处罚。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作者:www. 来源:coljet.com
发表评论
  • 大名:
  • 内容:
评论列表
论坛最新帖子
  • 关于我们 | 系统介绍 | 使用说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商城
  • 深圳志鹏高捷印刷厂-文章管理系统(127.0.0.1) © 2012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Email:yoyogo@163.com 站长QQ:154732613 粤ICP备:07016457号
  • Powered by 高捷印刷
  • 添加到百度搜藏 添加到百度搜藏